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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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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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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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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股东大会届次: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30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 刘洪兵先生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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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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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赟莘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丰富的IPO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有索通发展、海峡创新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2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09 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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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与大信友好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审议。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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