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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113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大华已连续2年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216,939.17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8,088.16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10,845.8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珊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2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已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大华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及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核,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认可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经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情况,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公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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