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2-094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承租了淄博恒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恒辉”,原名为淄博恒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屋一处及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作为总部办公中心,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3年,从2020年1月4日至2033年10月31日,租赁费用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按照当前的租赁价格60万元/年承租上述房屋及停车位。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议案》,李振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本次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恒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R87RR2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韩邦友注册资本:1,508.74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7日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48号南办公楼三楼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淄博恒辉资产总额为4,309.42万元,净资产为4,184.47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9.63万元,净利润为-295.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50.52%
47.15% 100%
98% 41.25% 25%
0.30% 26.74% 100%
100%
淄博恒辉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振平先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淄博恒辉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租赁淄博恒辉房屋及停车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淄博恒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停车位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
李振平先生上海朗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朗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蓝帆医疗
蓝帆医疗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朗晖化工有限公司
淄博朗晖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恒辉
的基本原则;交易价款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和房屋的实际面积计算,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承租淄博恒辉房屋一处及房屋所附属停车位20个,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东侧,南邻齐鲁石化研究院,北邻齐鲁石化测量计量中心,租赁总面积为10,675平方米;房屋租赁期为13年,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33年10月31日止。前5年按照60万元/年支付,第6年后双方以市场价为依据协商调整。租金每年分2次支付,公司于每年的6月、12月各支付3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方便国内外客户、供应商和投资者来访,同时吸引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加盟公司,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公司将继续租赁关联方的房屋及停车位。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经租赁双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易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9.57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开展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作为公司总部,有助于推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