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引进第三方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拟引进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以现金增资5亿元。增资款项主要用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和配套库区、码头和管廊的建设及运营。
本次增资后,东华茂名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实际持股比例及对应的出资额以最终情况及工商登记为准):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 | 货币 | 64.2857% |
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5,000 | 货币 | 21.4286% |
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货币 | 14.2857% |
合计 | 350,000 | / | 100% |
上述增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第三方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6.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号 | 公司 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 敞口额度 | 项目 | 授信 方式 | 授信期限 |
1 | 东华 能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 | 3.7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2 | 东华 能源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 3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合计 | - | 6.7 | - | - | -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37.37亿元,其中:东华能源55.02亿元,控股子公司282.35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54.1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40.97亿元,控股子公司213.13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