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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2-00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121.9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山东多次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多次方”)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山东多次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121.98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拟使用人民币17,121.98万元对山东多次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山东多次方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21,121.98万元。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多次方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收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希骏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2号楼15层1503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299号鑫盛大厦2号楼1503室
经营范围半导体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讯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高端密码芯片研发及销售业务,为发行人业务的组成部分

五、 本次向山东多次方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多次方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1密码产品研发升级14,721.2314,721.23
2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17,121.9817,121.98
3补充流动资金8,500.008,500.00
合计40,343.2140,343.21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本次向山东多次方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全资子公司山东多次方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投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多次方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7,121.98万元对山东多次方进行增资,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安全芯片研发升级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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