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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0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电机、风机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调整为“电机风机扩建项目”,并对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额由12,933.60万元增加至18,002.08万元,增加投资部分5,068.48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2、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766.8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55.29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公司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2年5月18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05.29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生产基地扩建项目13,578.0013,578.00
2电机、风机改扩建项目12,933.6012,933.6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36,511.6036,511.60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情况

公司从长期发展规划部署角度考虑,延长产业链、扩大生产规模,依托现有技术与生产工艺进一步增加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项目的实施后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营业收入,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原项目是对现有的电机和风机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升级,同时对现有厂房各功能分区进行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使得各生产环节衔接更加顺畅,满足公司高效定制化生产的需求。公司拟调整原项目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金额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金额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电机、风机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改扩建面积约14410平方米,购置AC电机自动绕线机(暖通产品用)、电机、风机自动化装配、检测等设备124台/套,12,933.6012,933.60电机风机扩建项目利用存量用地7.29亩,新增用地1.26亩,建设厂房22800平方米,购置国产龙门加工中心、车床、穿孔机等国产设备160台,进口18,002.0818,002.08
项目改扩建完工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电机150万台,风机70万台的生产规模加工中心、三坐标测量仪、二次元投影仪等设备9台,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机200万台、风机95万台的生产规模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在产能的设计规模,较原项目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产能规模变化。原项目电机、风机产能分别为150万台和70万台,调整后电机、风机产能增加到200万台和95万台。

2、建设规模变化。原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410.00㎡,增加投资后项目建筑面积为22,800.00㎡,增加面积8,390.00㎡。

3、新增建筑物及构筑物。调整后募投项目的部件车间、总装车间、综合库房新增面积,增加投资3,649.20万元。

4、原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购置费和软件购置费。原项目因布局、功能、方案及工艺需求发生变化,调整后设备购置费和软件购置费合计减少投资74.20万元。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由于建设规模扩大,工程费用投资增加,工程建设技术咨询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相应增加,增加投资385.45万元。

6、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预备费增加198.26万元。

7、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铺底流动资金增加905.77万元。

调整前后计划对比表如下:

序号调整前投资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前占项目总资金比例序号调整后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建设投资9,784.7075.65%1建设投资13,947.4177.48%
1.1工程费用9,158.8070.81%1.1工程费用12,737.8070.76%
1.1.1建安工程费3,604.8027.87%1.1.1建筑工程费7,254.0040.30%
1.1.2设备购置费5,554.0042.94%1.1.2设备购置费4,579.8025.44%
1.1.3安装工程费-0.00%1.1.3软件购置费904.005.0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001.24%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5.453.03%
1.3预备费465.903.60%1.3预备费664.163.69%
2建设利息-0.00%2建设利息-0.00%
3铺底流动资金3148.9024.35%3铺底流动资金4,054.6722.52%
合计12,933.60100%合计18,002.081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投资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增加投资部分5,068.48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原因

(一)调整项目名称的原因

调整项目名称的原因,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发展趋势、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决定,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名称更能体现项目的实质内容,有助于提升募投项目整体质量。

(二)增加投资的原因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原项目投资规模,是根据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目前,公司已积累国内外多家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客户,随着公司客户的不断拓展,产品订单不断增加,未来下游市场对于公司电机、风机的供应量需求将继续攀升。而公司现有生产厂房和生产线的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亟需进一步增加公司现有电机和风机产能,以满足包括HVACR、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医疗健康等在内的诸多下游应用领域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增加电机、风机的产量,及时交付客户订单,向应用领域输送更多的产品供应,为下游行业的发展提供物料支持。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是从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战略出发,以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为契机,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以公司产品技术为基础,使公司将自身在电机、风机制造积累的技术和市场资源得到更充分有效的利用。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调整经公司审慎分析、充

分论证、科学决策,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系基于市场环境发展趋势、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该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取预期的风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募资金使用和管理运作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是根据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募投项目整体质量。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祥明智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祥明智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祥明智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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