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890,000股,并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800,000,000股,发行后的总股本888,89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的流通股份数量合计为3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0%,将于2022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成都燃气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88,890,000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成都燃气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城投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股份锁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城投集团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0%,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城投集团 | 328,000,000 | 36.9000% | 328,000,000 | - |
合计 | 328,000,000 | 36.9000% | 328,000,000 | - |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28,000,000 | -328,000,000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60,890,000 | 328,000,000 | 888,890,000 |
股份总额 | 888,890,000 | - | 888,890,000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成都燃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成都燃气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成都燃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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