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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天宏图”)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航天宏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42.5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37.42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49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

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121,851.0270,880.0069,480.76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30,400.0030,000.0029,656.66

合计

合计152,251.02100,880.0099,137.4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开拓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13日,航天宏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巫雪薇赵晓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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