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做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1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
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特此公告。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