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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公司于2019年4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0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209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 12,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03,999,963.68元,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费用4,695,393.7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9,304,569.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截止2019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户名账号余额
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0700010301000106012,350.00
农业银行厦门东孚支行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31400104001213921,310.00
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15019804010900122216,740.00
合计50,400.00

注:2019年9月2日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2022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存储余额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28070001030100010600.59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592906196110101已销户
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592906196110803已销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海沧东孚支行40-314001040012139461.99
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8004100000004529287.6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35150198040109001222已销户
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莲前支行80120400000413已销户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80041000000054790.20
合 计750.3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930.4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636.9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2,636.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770.462019年:11,899.30
2020年:14,785.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56%2021年:13,880.83
2022年1-9月:2,071.0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廊坊环保包装项目廊坊环保包装项目21,310.0021,310.0021,322.9321,310.0021,310.0021,322.9312.932021年12月31日
2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12,350.0012,350.0012,797.8412,350.0012,350.0012,797.84447.84
(1)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6,350.006,797.276,350.006,797.27447.272020年12月31日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6,000.006,000.576,000.006,000.570.572020年7月31日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16,270.4616,270.468,516.1616,270.4616,270.468,516.16-7,754.30
(1)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5,000.005,003.065,000.005,003.063.062021年12月31日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3,500.003,513.103,500.003,513.1013.102021年9月30日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7,770.467,770.46-7,770.46不适用
合计49,930.4649,930.4642,636.9349,930.4649,930.4642,636.93-7,293.53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666.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

(1)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1)宁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资源优势、良好的生产条件以及相比内地经济运行成本低廉等特点,吸引了大批食品饮料、奶制品、啤酒等快消品行业的企业巨头在宁夏投资设立生产基地,该地区包装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宁夏的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用工及物流运输成本,同时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公司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入至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仍在孝感地区实施,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华中地区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

(2)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影响该项目原有的投资方案,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同时增加了实施主体的选择,可以使公司充分发挥集团内部协调合作优势,更好的按照客户要求及市场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实施主体,及时全面地提供优质的服务,更有效地控制公司管

理成本。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部分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履行的相关决议程序

1)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投入至孝感吉宏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使用,即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及其全资子公司孝感吉联,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孝感市开发区纵8号路湖北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园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3,500万元投入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即变更“孝感环保包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孝感吉宏、孝感吉联及宁夏吉宏,并将实施地点部分变更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770.46万元及利息净收入及利息净收入

666.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277.31 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XYZH/2019XAA20413),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77.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19-038)。公司已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购买方名称发行主体产品类型购买金额购买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
1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1.4.14-2021.5.192.70%
2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1.6.8-2021.6.302.80%
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大额定期存款2,500.002020.06.05-2020.12.053.00%
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0.06.05-2020.12.241.82%-3.5%
5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厦门集美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0.09.21-2020.12.311.48%-3.2%
6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0.09.22-2020.10.091.1%-2.29%
7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0.09.30-2020.12.302.55%
8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孚支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0.06.12-2020.12.251.75%-3.4%
1,500.002020.09.10-2020.12.041.48%-3.1%
9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大额定期存款3,600.002019.12.17-2020.03.173.60%
10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孚支行大额存单5,000.002019.06.17-2020.03.172.06%
11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19.06.11-2020.06.040%-3.95%
12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2019.06.14-2020.06.041.47%-4.2%
3,000.002019.06.17-2020.01.061.47%-4.2%

(2)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19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已于2020年6月5日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0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7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 2020 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提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3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2021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6.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共产生利息及扣除手续费后利息净收入1,894.15万元,募集资金包括产生利息净收入实际尚有750.38万元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注3)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1廊坊环保包装项目2021年12月31日14.08%(注2)1,127.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61.61-461.61注4
2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2020年12月31日65.59%2,650.99不适用1,211.42878.05351.842,441.31注4
3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2021年12月31日196.31%(注2)706.91不适用不适用7.72-320.64-312.92注4
4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2020年7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注1)86.90%3,126.43不适用201.951,572.631,512.703,287.28
5孝感环保包装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由“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和“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分别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而投入,由“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产能达产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由“孝感环保包装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产能达产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注2:廊坊环保包装项目202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食品包装部分客户需要现场验收食品包装生产的相关资质,同时疫情持续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达产首年订单较少,产能利用率较低;

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偏高主要原因系:原募投项目“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原计划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彩色包装纸盒(食品级)、环保纸袋、环保纸杯)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后,分成“孝感吉联食品项目”(生产彩色包装纸盒(食品级)、环保纸袋、环保纸杯、食品包纸)和“宁夏吉宏项目”(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了升级,实际产品的单位原材料用纸及用量发生变化,实际生产的产品类别构成也发生变化,导致产出平方米高于原募投设计产能。

注3:承诺效益为募投项目投产后至2022年9月30日的累计承诺效益;

注4:廊坊环保包装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461.61万元,未达成预计效益,系由于食品包装部分客户需要现场验收食品包装生产的相关资质,同时疫情持续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达产首年订单较少所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2,441.31万元,占承诺效益2,650.99万元的92.09%,未达成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为疫情导致出口运费增长较大,国外客户环保纸袋的订单量未达预期;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312.92元,未达成预计效益,系因疫情持续影响食品快餐类消费需求,客户订单量未达预期所致。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9年年末累计2020年年末累计2021年年末累计
实际使用年报披露差异实际使用年报披露差异实际使用年报披露差异
1.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3,233.803,233.80-5,219.295,219.29-10,819.5310,819.53-
2.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7,192.147,192.14-5,402.705,402.70-203.00203.00-
(1)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2,130.392,130.394,463.874,463.87-203.00203.00-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5,061.755,061.75938.83938.83-0.000.00-
3.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1,473.361,473.36-4,163.754,163.75-2,858.302,858.30-
(1)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项目1,473.361,473.36-1,934.241,934.24-1,574.761,574.76-
(2)宁夏吉宏环保包装项目-2,229.512,229.51-1,283.541,283.54-
(3)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合计:11,899.3011,899.30-14,785.7414,785.74-13,880.8313,880.83-

2019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2019年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差异系年报披露时未细分项目所致。

除上述差异外,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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