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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一、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元(含税,如在2022年8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实施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中远海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按P=P

-V(其中P

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予以调整,且调整后行权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即人民币1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

1、 调整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为以下价格较高者:

① P=P

-V=2.28-2.01=0.27人民币元/股

② 公司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股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2.2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元/股。

2、 调整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为以下价格较高者:

① P=P

-V=1.82-2.01=-0.19人民币元/股

② 公司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股

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1.8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元/股。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即人民币1元/股),故在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期间,公司不再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及派息等将导致行权价格低于人民币1元/股的情况对股票期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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