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张喆因病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服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4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