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12月7日发送至各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5名监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