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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关于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牵头组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牵头

组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集团)共同牵头组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公司与中国钢研集团作为主要出资方,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注册新公司作为创新中心总部。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0%。公司每年拟投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连续支持5年,主要用于创新中心人才引进、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等。

●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稀土产业发展战略,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体制机制,推动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真诚合作、协同创新”原则,公司拟与中国钢研集团共同牵头组建创新中心。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法定代表人:张少明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餐饮服务。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持有其100%股权。

二、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拟由公司与中国钢研集团共同牵头联合稀土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合作共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理事会由政府理事、科学家理事、企业理事组成,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与中国钢研集团作为主要出资方,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注册新公司作为创新中心总部。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0%。新公

司负责创新中心整体运行与管理,开展研发单元的遴选、制定规划、项目管理、成果转化、业务指导、绩效考评、前瞻性科研资助以及重大项目组织、产业技术发展研究等工作。创新中心拟按照“1+1+5+N”总体布局(“1”指在包头建设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总部,“1”指在北京建设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5”指在包头、杭州、上海、深圳、沈阳设立五个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N”指在国内外设立若干合作研究院),在北京建设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协同平台依托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新材)建设,由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现对国创新材控股,中国钢研集团负责管理和运营。协同平台负责组织协调国内外创新资源,搭建综合科技服务平台,为创新中心提供技术、公共科技服务支撑和人才培养,支持创新中心各基地和研究机构的科技创新工作,建设中国稀土永磁材料研究、国际稀土交流及稀土大数据基地。

三、主要投资内容

公司每年拟投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支持创新中心建设,连续支持5年,主要用于创新中心人才引进、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等。公司将与中国钢研集团等开展深入合作,支持公司控股协同平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钢研集团共同牵头组建创新中心,符合国家创建新型科技创新平台政策要求,有利于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利于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稀

土新材料创新平台,为公司乃至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投资组建创新中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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