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95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方为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18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2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565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89%。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新增对全资孙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债务人”)人民币5000万(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增后对创泰电子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上述担保用于创泰电子向银行及其他主体等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11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创泰电子、控股孙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详见公司11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公司为创泰电子提供担保暨创泰电子接受关联方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创泰电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额度授信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字(2022)第X12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兴业银行同意向创泰电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同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黄泽伟先生与兴业银行签署完毕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A号,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统称为“《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黄泽伟先生为上述创泰电子向兴业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授权范围内。
三、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418356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郭秋君
成立日期:1998年4月30日
营业期限至:2038年8月31日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楼、11楼至16楼。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额度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人:创泰电子
贷款人:兴业银行
2、授信额度: 本合同项下额度授信最高本金额度折算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具体额度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贷。
3、额度有效期限: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止。
4、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自立约双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
债权人:兴业银行
债务人:创泰电子
2、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有效期内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18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2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565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89%。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12.49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2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9565元折算。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额度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A号)。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授信(保证)字(2022)第X12B号);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