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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张巍先生、张汉伟先生、曹冬先生、高刚先生、张荣芳女士组成,由张巍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詹伟哉先生、张荣芳女士、曹冬先生组成,由詹伟哉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张荣芳女士、詹伟哉先生、张巍先生组成,由张荣芳女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刚先生、张荣芳女士、张巍先生组成,由高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曹冬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聘任胡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简 历

胡旻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珠海华发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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