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文件,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事前审核。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相杰 赵振基 晏 莉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