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该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审阅及充分审核,在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9,900万元,主要涉及提供广蓄一期电能加工服务、电网侧储能服务、技术运维服务,以及采购保险、融资租赁、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技术服务等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璐 胡继晔 陈启卷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