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博天股票代码:603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69
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70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天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天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博天环境、上市公司 | 指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金聚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金聚合 | 指 | 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京一中院、法院
北京一中院、法院 | 指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中金公信
中金公信 | 指 |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高新投
深圳高新投 | 指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每天新能源
海南每天新能源 | 指 | 海南每天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招商平安资产
招商平安资产 | 指 |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协议》 | 指 | 博天环境、博天环境管理人与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签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
博天环境重整计划
博天环境重整计划 | 指 | 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69 |
法定代表人 | 赵笠钧 |
注册资本 | 2,045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58550546J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0年07月08日至2040年07月07日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单位名称 |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70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时兴龙 |
注册资本 | 2,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99661226F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2年07月03日至2042年07月02日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和地区居住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赵笠钧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董事长兼总裁 |
王少艮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无 |
窦维东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汇金聚合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8,248,0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5.48%,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金公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931,90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0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2年12月9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
根据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博天环境以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
4.15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约为9.68亿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为9.66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原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博天环境148,248,078股股份,占博天环境股本总额的15.31%,仍是博天环境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金公信将持有博天环境16,931,907股股份,占博天环境股本总额的1.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博天环境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博天环境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汇金聚合 | 148,248,078 | 35.48% | 148,248,078 | 15.31% |
中金公信 | 16,931,907 | 4.05% | 16,931,907 | 1.75%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博天环境以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4.15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2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5.51亿股。转增后博天环境总股本将增至约9.68亿股(扣除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约为9.66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在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原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2022年4月13日,博天环境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博天环境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 年 4 月 21 日,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博天环境启动预重整。
2022 年 4 月 29 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2 年 6 月 29 日,博天环境披露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2022 年 7 月 27 日,博天环境临时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评选,经评选确定由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共同组成的投资人联合体为重整投资人。
2022 年 8 月 16 日,博天环境及其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深圳高新投、海南每天新能源、招商平安资产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2 年 11 月 7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博天环境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博天环境管理人。
2022年11月25日,博天环境及其管理人与招商平安资产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12月8日,博天环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年12月8日,博天环境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 破 285 号),裁定批准博天环境重整计划,并终止博天环境重整程序。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汇金聚合持有上市公司148,248,0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48%,其中被司法冻结148,248,0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48%;被司法轮候冻结148,248,0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48%;汇金聚合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146,584,2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09%,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金公信持有上市公司16,931,90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5%,其中被司法冻结16,931,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5%;中金公信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16,931,807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天环境战略与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赵笠钧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时兴龙日期:2022年12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ST博天 | 股票代码 | 6036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69 |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70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5,179,985股 持股比例:39.5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5,179,985股 持股比例:17.06% 变动数量:0股 股份变动比例:减少22.47%(权益变动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赵笠钧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时兴龙日期: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