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类型 |
1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四)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间隔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 (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四)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间隔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 | 修改 |
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各类权证的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