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原董事邓启东先生、林俊杰先生已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邓启东先生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林俊杰先生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需增补二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提名陈培堃先生、童锦治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培堃,男,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审计师,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名誉会长,瑞尔特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克奥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培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童锦治,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1月至今任厦门大学财政系教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财政学会理事,福建省财政学会副会长,厦门市财政学会会长。
童锦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