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健康元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经双方审慎考虑并充分论证,决定不再设立合伙企业,变更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取消了原定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就此次取消股东大会给各位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