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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璟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2

证券代码:400030证券简称:蓝璟5主办券商:网信证券

关于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7日以传真、邮件、快递、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强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2018年08月10日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

议》”),就承诺方(乙方)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元”)、北京典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典石(合伙)”)和田娜、李远泽、杨箭星重整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璟”)进行了业绩承诺。

因全资子公司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恒晟”)经营状况近年来受到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原五方业绩承诺方变更为两方,由北京瑞元及典石(合伙)共同完成,拟与湖南蓝璟重新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补充协议如下:

一、对“鉴于:乙方作为湖南恒晟的原主要股东或湖南恒晟原主要股东权利及义务承接人,同意对湖南恒晟在承诺期(2019年、2020年、2021年)的业绩进行承诺并做出补偿安排。”补充修改为“乙方作为湖南恒晟的原主要股东或湖南恒晟原主要股东权利及义务承接人,同意对湖南恒晟在承诺期(2023年、2024年、2025年)的业绩进行承诺并做出补偿安排。”。

二、对“第一条承诺业绩及差额确定:业绩承诺补偿方一致做出承诺:未来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湖南恒晟利润总额不低于4.2亿元。如《重整计划》项下的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能够在2018年度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则业绩补偿期间相应顺延一年(本条规定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承诺期及延长期以下统称为“承诺期”)。”补充修改为“第一条承诺业绩及差额确定:业绩承诺补偿方一致做出承诺:未来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湖南恒晟利润总额不低于1亿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议《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变更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成员为湖南蓝璟关联方,需全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第一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2

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文件》。特此公告。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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