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子公司抚松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人参产业园项目所欠工程款,工程承建商吉林省九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诉讼,提出财产保全所致。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已经与吉林省九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吉0621执940号之十、【2022】吉0621执940号之十一、【2022】吉0621执940号之十二)。经查询公司被冻结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户号码 | 解冻金额(元) |
抚松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支行 | 0791100104000**** | 842.04 |
二、其他事项
在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