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2-115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及2022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2年11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57%,最高成交价为16.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为29,935,295.8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9.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002,000股,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立了账户名称为“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的资金总额为1,501.50万元,对应认购份额为1,501.50万份。筹集的资金总额和认购份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筹集资金总额和认购份额上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过户价格7.5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批解锁。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后,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在锁定期内进行交易。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不存在已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文硕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艾建杰
先生与潘文硕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文硕先生、艾建杰先生均存在关联关系。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文硕先生自愿放弃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艾建杰先生、潘文硕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包括潘文硕先生等6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放弃了上述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并承诺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避表决。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