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向参股公司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16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向参股公司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58号、2022-065号公告。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与重庆维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就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展期合同”)。展期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展期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展期期间未付借款本金的利率为8.5%/年,未付利息不再产生新的利息。具体内容以展期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