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出发点在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三、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四、对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杜国栋、杜文雄、杜文乐、杜半之、杜文兴、罗晓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戴汉龙、黄美娥、高雁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矫庆泽、黄美娥、赵言顺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