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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近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烟台华特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特”或“乙方”)、东营海瑞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海瑞宝”或“丙方”)三方签订《合资合作协议书》,三方同意共同设立东营晨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主要开展防水防腐材料和特种功能材料的研发等相关业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5%;烟台华特认缴出资2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营海瑞宝认缴出资2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介绍

(1)烟台华特

1、名称:烟台华特聚氨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86509064X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5、住所: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6、法定代表人:李洪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经营范围:聚氨酯原材料、配方组合料、合成材料及聚氨酯产品的生产、销售、喷涂;(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华特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东营海瑞宝

1、名称:东营海瑞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566707072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石大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6、法定代表人:李强

7、经营范围:胺族材料结构设计与可控制备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聚氨酯新型液体扩链剂DETDA、聚氨酯配套助剂、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聚氨酯原料、保温材料、合成树脂、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橡塑制品、防腐防水材料、石油助剂、橡胶助剂、抗氧剂、塑料助剂、化工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营海瑞宝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东营晨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股东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5、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认缴出资55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5%;烟台华特认缴出资2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营海瑞宝认缴出资2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6、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石大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7、经营范围:生产黏弹聚脲复合高分子自粘防水防腐材料;黏弹聚脲防水密封胶片;黏弹聚脲密封胶;聚脲结构设计与可控制备研发与推广;新材料技术研究与推广服务;新型环保材料、水性材料、防水材料、防腐材料,喷涂聚脲弹性体;胶黏材料,涂料,特种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四、《合资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名称:东营晨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目标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石大路以南,兴园路以西)(拟按人民币237,396.00元/年的价格租赁东营海瑞宝位于大码头工业园区1626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租期3年,具体租赁细节待目标公司成立后与东营海瑞宝协议确立)。

2、目标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目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3、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55%;烟台华特认缴出资25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东营海瑞宝认缴出资2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目标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目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丙方推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5、根据三方协商,目标公司建设期内,甲方全面统筹负责目标公司项目落地及建设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和对外协调等,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落实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等手续办理工作,积极提升目标公司销售收入、净利润及品牌价值,丙方全力协助;乙方负责具体的建设方案评估设计、生产设备及设施安装建设和调试工作,并确保目标公司建成达产。目标公司建成投产后,甲、乙、丙三方职责分工原则保持不变。

目标公司成立后,如目标公司须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6、乙方承诺乙方拥有的专利号为ZL 2020 1 0915440.5的专利授权目标公司独家使用:在目标公司相应项目建设期间及防水卷材产品中试生产(年产不超5000吨或者500万平方米)期间无偿使用;扩大生产(年产不超5000吨或者500万平方米)后经评估作价且三方认可后由目标公司购买乙方拥有的专利号为ZL 2020 10915440.5的专利。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可充分利用烟台华特、东营海瑞宝的在精细化工领域经营多年的经验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精细化工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积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合资合作协议书》样本。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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