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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书面及口头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加盟商融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助力加盟商克服新冠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压力,激发渠道发展活力,实现合作共赢,公司的核心供应商深圳市雅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福珠宝”)同意为周大生加盟商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的融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担保,最高额度保证金按银行授信额度项下实际授信金额的5%缴存,担保保证金缴存的总额度实际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拟为雅福珠宝在上述最高额保证金担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有效期至雅福珠宝与华润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止,且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华润银行本次向加盟商提供的贷款用途仅限于加盟商采购周大生品牌产品。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为防

控风险,公司要求被担保的加盟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为雅福珠宝关于对公司加盟商在华润银行的融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可以有效帮助加盟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有助于持续推进融合发展,赋能渠道终端经营。同时,公司将采取加盟商的资质准入,并要求加盟商为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以及专款专用等风险防范措施,可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上述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为加盟商融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在担保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则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单独对外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签字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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