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有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有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许永斌、武吉伟、葛伟军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