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后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珎女士,监事会主席,出生于198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里昂第一大学风险工程硕士。曾任三明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经理、深圳前海锦绣东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前海中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务主任;2016年4月至今任隆利科技监事会主席;2018年3月至今任景和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控经理。2022年5月至今,兼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科研助理。截至本公告日,王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