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宏斌先生、张敬泽先生、陈永伟先生、路洪泉先生、赵灵山先生、李骞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黄玖立先生、吴春芳女士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任职资格符合《规范运作》董事任职资格相关条款规定。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黄玖立先生、吴春芳女士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王力先生、黄玖立先生、吴春芳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力 黄玖立 吴春芳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