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前次募投项目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焰供应链”)。
2019年8月1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深圳光焰供应链 |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 | 8,112.87 | 7,565.54 |
公司 | 兴亚股权投资项目 | 3,850 | 0.00 |
公司 | 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 8,493.77 | 6,472.25 |
公司 | 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项目 | 3,986.44 | 2,995.67 |
公司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717.44 | 809.49 |
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28.86 | 0.00 |
合计 | - | 40,189.38 | 17,842.95 |
注:1.其中兴亚股权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85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毕;
2.“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在变更前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87.27万元;
3.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及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同意将前次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拟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4,037.79万元。
三、本次新项目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多方面考察,
公司及重庆东方嘉盛拟对“‘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2、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