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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控股: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背景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态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目前,各种大宗商品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锁定成本、降低外汇风险的有效工具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得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及外汇风险管理。

二、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获取利润。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做好利汇率管理。

三、拟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

过20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7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2、投资期限

本次衍生品投资的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4、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5、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工业硅、硅铁、锰硅)、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镁、硅)、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玻璃、纯碱、短纤)、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美元指数、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6、投资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

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7、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7.1、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7.2、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7.3、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7.4、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2倍-20倍之间。

四、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与公司发生场外期权交易的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承诺而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五、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原则。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通道。

2、建立包括前、中、后台的三层风险管理架构,每层架构内分设决策、操作和风险控制三项相互独立职能,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3、对各业务单元期货账户的总权益设置上限。

4、对应期货或现货上高风险的单边交易,对总单边头寸设置金额上限。

5、除了对期货账户总权益和单边交易的总头寸上限进行设置,还对亏损的上限进行设置。

(二)公司在基于以上几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流程,将主要从期货账户的开立,期货交易的岗位设置的原则、期货交易的申请与审批、期货交易的操作执行、期货交易的资金划拨、期货交易的风险监控、期货交易的核算会计控制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1、期货账户的开立

1.1、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提交《期货账户开立申请》,

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公司运营增长部备案后,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开户协议。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外期权交易权限,还须经事业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1.2、业务单元需要开立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账户的,由业务单元提交《电子交易市场账户开立申请》上报送业务单元总经理、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1.3、各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由业务单元下单员和业务单元总经理共同管理,不定期及当发生相关人员职位变动时,进行密码更换。

1.4、各交易账户的保证金监控中心账号密码由运营增长部监控人员保管,不定期及当发生相关人员职位变动时,进行密码更换。

2、期货交易原则

2.1、业务单元实施期货交易业务时,应做到不相容岗位的有效分离,主要包括:交易员与下单员相分离、期货交易的监管人员与下单员相分离。

2.2、公司对商品期货交易实行授权管理。公司各事业部负责人在其事业部内部组织建立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各业务单元总经理在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授权范围内对衍生品交易实施小组或交易经理进行向下授权。交易授权书应分解至参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组或交易经理个人,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交易权限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期货市场及期货品种、交易限额及授权期限。各业务单元授权情况报送公司运营增长部备案。

2.3、每个自然年度年末由各事业部下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讨论制定各业务单元下一年的衍生品交易账户总权益上限、单边净头寸金额上限、净值最大回撤上限等风控指标,并由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进行相应授权,各业务单元在下一年按此设定额度开展期货交易。

3、期货交易操作

3.1、业务单元交易员根据审批通过后的《期货交易计划》向业务单元下单员发出交易指令,业务单元下单员按交易指令进行操作。

3.2、业务单元下单员完成操作后,将交易记录发给业务单元交易员审核。

3.3、业务单元交易员审核后,如发现操作错误则立即向业务单元下单员发出纠正指令,业务单元下单员按指令操作。

3.4、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业务单元下单员向业务单元总经理报送期货账户交易记录、结算浮动盈亏、保证金等数据。

4、期货资金划拨

4.1、业务单元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根据各业务单元财务部门制定的资金审批制度实施资金审批流程;

4.2、上述审批通过后,财务管理中心或下属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进行付款,由系统生成记账凭证。

4.3、每一笔交易结束后,账户上的资金应及时调回,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期货交易风险监控

5.1、业务单元监控

5.1.1、业务单元监管人员每日监控本业务单元的持仓头寸、有效库存等数据,并及时将该数据上报至业务单元负责人及运营增长部监管人员,每周监控本业务单元的浮动盈亏等数据,并及时将该数据上报至业务单元负责人及运营增长部。

5.1.2、如果期货交易总头寸或总权益回撤比例超出衍生品交易管理委员会对本业务单元设定的上限,业务单元总经理根据业务单元监管人员汇报的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决策。

5.2、运营增长部监控

5.2.1、运营增长部统计员每周统计前一周各业务单元期货和现货业务交易总权益回撤比例,以邮件形式上报运营增长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各事业部负责人审阅。

5.2.2、如果运营增长部统计员发现业务单元的总头寸或总权益回撤比例超出原设定上限,还应在《总权益变动统计报表》中予以风险预警提示,由事业部负责人作出决策,通知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5.3、事业部负责人监控

事业部负责人根据《总权益变动统计报表》中提示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决策。必要时可要求业务单元及时平仓, 如业务单元在收到平仓指令一个交易日内未能平仓完毕,则由运营增长部进行强行平仓。

6、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如下方式实现风险管理

6.1、强化自身建设。挑选交易对手时,重点在于机构声誉和内控机制,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可获得的法律和监管保障,而不是盲目信赖机构背景和宣传。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充分保护我方利益的角度,对每一家交易对手都单独进行审慎考察,从中挑选可以进行合作的银行交易对手。

6.2、公司及子公司汇率操作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主营业务的稳健利润,不把投机当成汇率操作的主要方向,因此制定汇率操作方案时,必须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避免形成与业务需求和经济基本面无关的大规模投机。实际操作中,由于季节性、流动性的因素以及业务单元业务需求变化,汇率操作会在授权范围内

视业务需求的情况,在合理的箱体空间中操作,同时,审慎把握偏离度,避免对冲操作的性质发生变化。

6.3、汇率对冲操作是非常专业化的交易,既需要了解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外汇现货和衍生品交易,也需要在套保核算、风险管理和后台结算上有相应的保障工作。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者不专业都可能蕴含操作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汇率交易和风险管理规定,目标是实现整个汇率业务环节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确保汇率对冲操作在正当监督和合理把控之下,以最优成本方式运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1、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1、公允价值套期。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

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1.2、现金流量套期。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3.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3.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七、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合理使用外汇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衍生品投资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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