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6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毕为民女士、刘海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翔海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集团”)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向关联方深圳市国资委租赁其代深圳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事宜,同意深粮集团与深圳市国资委签订《深圳市粮食储备库2020年度整体租赁协议》和《深圳市粮食储备库2021-2023年度整体租赁协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胡翔海先生、卢雨禾女士、倪玥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平湖粮库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