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81,600,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99999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2020年度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998股。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派息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8.90元/股调整为6.8462元/股。
2、本次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本次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52,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何振生 杨金学 蒋磊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