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8.321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64.0353万元。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168.321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164.035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1元。 |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