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因董事长刘体斌已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无法正常履职,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不提前赎回川投能源40亿元可转债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