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因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三、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要求。
2、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内容:
三、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要求。
2、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