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智造”、“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10月21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11月2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97号文同意注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87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1〕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1〕27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中证协发〔2021〕2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瑞奇智造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初始发行数量2,92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1,709.6254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开源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439.2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3,367.2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12,148.8254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2%。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85.6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
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2,342.4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2,781.60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序号 | 名称 | 承诺认购股数(股) | 承诺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安排 |
1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3,965,000.00 | 6个月 |
2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1,586,000.00 | 6个月 |
3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1,586,000.00 | 6个月 |
4 |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1,586,000.00 | 6个月 |
5 | 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 | 3,172,000.00 | 6个月 |
6 |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2,379,000.00 | 6个月 |
7 | 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8,000 | 13,306,540.00 | 6个月 |
8 | 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78,000 | 13,306,540.00 | 6个月 |
9 |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 | 3,172,000.00 | 6个月 |
10 | 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2,379,000.00 | 6个月 |
合计 | 5,856,000 | 46,438,080.00 |
4、配售条件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与发行人、主承销商订立了参与此次战略配售的三方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条件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10名,分别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以上战略投资者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310000771813093L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3,272.4224万元整 | 成立日期 | 2005年02月03日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 ||
营业期限 | 2005年2月3日至不约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966%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 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批复文书号 | 证监许可〔2021〕3616号 |
批复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 |
基金类型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经核查,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注册,批复文书号为证监许可〔2021〕3616号。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管理人合法募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
7、锁定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610000220581820C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李刚 |
注册资本 | 肆拾陆亿壹仟叁佰柒拾肆万伍仟柒佰陆拾伍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4年2月21日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7999% 佛山市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7886% 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3529% 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719% 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926% 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677%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507%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963% 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37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5635%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5185%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2593% 其他股东持股0.0010% |
主承销商核查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
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320000137720519P |
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范力 |
注册资本 | 500750.2651万元整 | 成立日期 | 1993 年 04 月 10 日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 ||
营业期限 | 1993年04月10日 至 ******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明细具体如下: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81% |
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0%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18%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09%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85%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3%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82%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持股 1.79%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75%其他股东持股57.2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440300342882066Y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邓博文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5年6月30日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东塔楼1708-12 | ||
营业期限 | 2015年6月30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
股东 | 邓博文持股95.00% 张健持股5.00% |
主承销商核查了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邓博文。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深圳市进化资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330402MA2JG1FC1B(1/1)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平安) |
出资额 | 3,56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8室-7 | ||
合伙期限 | 2021年01月26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 |
务】 | |
合伙人信息 | 梅益敏出资比例16.8539% 陈康出资比例16.8539% 中能化(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4.0449% 宋宏海出资比例8.4270% 潘瑞海出资比例8.4270% 刘文峰出资比例4.2135% 金杭杰出资比例4.2135% 杜习海出资比例4.2135% 程鸿江出资比例2.8090% 许萍出资比例2.8090% 谢亚锋出资比例2.8090% 顾晨出资比例2.8090% 熊英出资比例2.8090% 徐晓旻出资比例2.8090% 共青城博嘉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8090% 贵州世纪中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8090%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2808% |
主承销商核查了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经核查,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P1016515)。
经核查,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VN389。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嘉兴金长川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370283MA954HCU8G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郝筠) |
出资额 | 9,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1号楼2层青年创业中心B9 | ||
合伙期限 | 2021年10月18日至 年 月 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人信息 | 杨鲁豫出资比例28.89% 王彬出资比例11.11% 李岩出资比例11.11% 王秀春出资比例8.89% 潘文硕出资比例6.67% 谭清正出资比例6.67% 伦秀丽出资比例5.56% 宋茜出资比例5.56% 陈柏霖出资比例5.56% 项鑫出资比例5.56% 杨文华出资比例3.33%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11% |
主承销商核查了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合伙协议,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
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经核查,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3008)。经核查,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TA557。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510100MA62PLL58X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陈樊凡) |
出资额 | 33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年01月12日 |
住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四川发展大厦33楼 | ||
合伙期限 | 2017年01月12日 至 2025年01月11日 | ||
经营范围 |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 ||
合伙人信息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60.6061% 四川发展兴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24.2424% 四川发展兴川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6.0606% 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303% 赣州利得元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0303% 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3.0303% |
主承销商核查了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经核查,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9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9476)。经核查,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CS61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四川天府弘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510113MABR4L2B3G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赵科 |
注册资本 | 伍亿元整 | 成立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住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六路文化体育中心C区11楼102-104号 | ||
营业期限 | 2022年07月11日至2052年07月10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
主承销商核查了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成都中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460000MABNPWEU6H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 |
表:金向国) | |||
出资额 | 7,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2年05月26日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数字经济产业园4#综合楼509房—K007 | ||
合伙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合伙人信息 | 宋娜出资比例97.1429% 金向华出资比例1.4286% 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4286% |
主承销商核查了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3960)。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2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VT633。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新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第一大股东为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海南立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代码/注册号 | 91330402MA2JHN5X50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莉) |
出资额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年06月18日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9室-62 | ||
合伙期限 | 2021年06月18日至2041年06月17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人信息 | 于海波出资比例40% 任思国出资比例39% 顾春序出资比例20% 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 |
主承销商核查了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及合伙协议,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合伙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经核查,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1945)。经核查,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备案编号为SSY945。
2、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核查,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其管理人南京磊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査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 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 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 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 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承销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