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东进 曹惠民 李学尧2022年 1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