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973,38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000,000股变更为125,973,380股。
2022年6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25,973,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8454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4546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73,380股变更为150,973,376股。
2022年7月27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12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151,000,752股。
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59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000,752股变更为150,965,158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96.5158万元。 |
2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5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096.515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