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范时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的召集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全资控股公司广东奥若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36号401的房产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4.18亿元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抵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并购贷款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