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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9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207.039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3.0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6.00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批量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6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了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2,816.1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盛通JLC3,期权代码为03714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06元/份。

7、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确认,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了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盛通JLC4,期权代码为03717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0元/份。

9、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已离职,公司决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27.593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已离职,公司决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50.0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2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行权条件未达成而不能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8.7146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62.7919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37人。

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2021年6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6月23日。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23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等待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确定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授权

日为2021年10月15日。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截至2022年10月15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等待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成就条件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3.00 亿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21
2、2021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65 亿元。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4.05亿元,业绩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度考核结果,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其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的100%可行权。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行权数量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期可行权的数量(万份)行权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唐正军董事、副总经理100.0050.000.09%
汤武董事53.0026.500.05%
王莎莎董事30.0015.000.03%
肖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0025.000.05%
许菊平财务总监60.0030.000.06%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1人)2,121.07801,060.53901.97%
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116人)2,414.07801,207.03902.25%

注:①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②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③本表合计数与各家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06元/股,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0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行权采用批量行权模式。

5、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2022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6、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六、激励对象行权资金的来源及个人所得税的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537,586,717股增加至549,657,107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批量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行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

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除有关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外,本次行权的其他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首次及预留授予总计11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116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可行权的11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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