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宁波科士达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22,88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381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宁波科士达 | 集中竞价 | 2022.12.8 | 54.67 | 2,222,880 | 0.3816% |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
二、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仓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253-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12月8日 | |||||||
股票简称 | 科士达 | 股票代码 | 00251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256.00 | 0.4395% | ||||||
326.44 | 0.5604% | |||||||
222.288 | 0.3816% | |||||||
合 计 | 804.728 | 1.381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科士达 | 合计持有股份 | 34793.3040 | 59.74% | 33988.576 | 58.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793.3040 | 59.74% | 33988.576 | 58.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刘玲 | 合计持有股份 | 2100.735 | 3.61% | 2100.735 | 3.6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5.1838 | 0.90% | 525.1838 | 0.9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75.5512 | 2.71% | 1575.5512 | 2.71%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894.039 | 63.35% | 36089.311 | 61.96%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2022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控股股东、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本次权益变动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均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说明
1、宁波科士达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