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苏从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翁振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罗华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翁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杜明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娟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2年12月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9
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为公司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和个人履历,认为拟聘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拟聘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和个人履历,认为拟聘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拟聘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