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5日和2022年0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其中,为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销售”)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常铝销售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2022年12月7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签署了《小企业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32008890221207012657),本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常铝销售与邮政银行申请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2022年9月30日)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截至2022年9月30日) | 是否关联担保 |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98.51% | 0 | 1000 万元 | 0.33% | 否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名称: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芙蓉村法定代表人:李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9月30日经营范围:铝箔、铝材、铝板、铝带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22年9月30日,常铝销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资产总额69,399万元,负债总额68,365万元,净资产1,0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51%;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3,279万元,利润总额-445万元,净利润-440万元。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与公司的关系: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常铝销售100%股权。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
2、保证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本
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子公司、项目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2022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04月27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220,00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64,681万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0.5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亦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