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七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启中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等文件。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20,342,702.1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等文件。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印尼中青新能源有限公司借款以及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伟贸易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借款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等文件。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