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13:00时
在哈尔滨香格里拉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坏账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1999]138号)规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148.34 万元,计提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8,854.7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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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并且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过会计师事
务所现场审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
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201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将以上第一、二、四、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1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各
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
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
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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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后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进行了
审计,其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1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11 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
3、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1 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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