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夏凡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夏凡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夏凡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李夏凡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李夏凡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夏凡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夏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李夏凡女士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夏凡女士在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